財團法人桃園市僑蓮文化藝術基金會

成立宗旨

成立宗旨成立宗旨

  財團法人桃園市僑蓮文化藝術基金會已舉辦或捐助慈善事業為目的,包括下列各項:
一、關於發放優秀清寒中小學生獎學金、文化、藝術等相關事項。
二、關於發放低收入戶家庭物資事項。
三、關於舉辦弱勢族群多元活動事項。
四、接受主管機關指導辦理事項。
五、其他有關慈善事業、公益事業之捐助或舉辦事項。

  有鑑於桃園市弱勢族群相對的需要幫助,為實質回饋地方,僑蓮建設機構董事長李勇志,乃積極構思正式成立桃園市僑蓮文化藝術基金會,希望能真正做到照顧到社會上最弱勢的一群。
  基金會的責任,主要是在於提供一些弱勢族群在急難時的幫助,在最需要的時刻裡支持他們,讓他們了解到這個社會上,仍有人在乎你、有人懂得你、有人願意為你加油打氣,希望弱勢族群能夠打起精神,繼續勇往直前。
  雖然這個公益事業要持續經營下去,事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,但李董事長信心滿滿,與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,共同傳遞出這一個「希望種子」,他們深信,總有一天所傳遞出來「希望種子」的訊息,能夠深耕發芽、開枝散葉,立穩根基,為社會結下美好的果實,這便是本基金會的堅持,也是李董事長拋磚引玉,期望社會大眾與他們憶起推動公益事業的最大心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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